水母网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5月5日,本报“烟台民意通”栏目以《高50层的楼房仅两部8人电梯》为题,报导了莱山区清泉路邻近的华润居民区8号楼高50层,仅两部8人载荷电梯,居民质疑在上下班收支高峰期,乘坐电梯等待时间比较久,其装备不合格。
稿子见报后,市住建局以及华润小区的开发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回应。他们指出居民的质疑有道理,可是作为超高层居民楼在规划规划之初,现已考虑到了楼房居民数量和电梯装备之间的份额问题。
基于此,8号楼两部电梯中,有一部每秒3米的高速电梯,以确保电梯快速运转,削减居民乘坐以及等待时间。相关规划规划有经历的人指出,华润小区8号楼层数合计50层,1-2层为商业,4-50层为住所,其间17层/34层为流亡层。每层合计8户,总户数合计360户。规范层每层为4个单元,每个单元设有一部高速电梯,电梯轿厢净尺度1.35mx1.35m/1.1mx2.1m。根据《住所规划规范》6.4.2条,十二层及以上住所每栋楼设置电梯不该少于两部,每个单元设有一部高速电梯,且一/二单元及三/四单元每层均经过连廊连通。也就是说,经过单元楼与单元楼之间的连廊,每两个单元楼的居民具有4部电梯(含两部高速电梯),用以缓解高峰期出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