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焘)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因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罚10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安装、改造、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改造、修理杂物电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仅限修理。
2023年6月22日晚上九点五十左右,重庆市大渡口区万象汇商场内有一个小孩把手伸入了一台电梯(登记代码:333)的扶手槽内,该电梯随即制动停止运行,万象汇商场的工作人员立刻联系了负责电梯维保的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维保公司收到消息后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经过现场处理将小孩的手取出,并经检查没有受到伤害,该电梯也恢复正常运行,整个事情处理大约用时三十分钟,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将上述情况对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汇报。6月23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6月22日汇报的情况邀请重庆品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同对该电梯(登记代码:333)进行现场检查,经技术人员现场检验发现该电梯有多处问题不符合电梯维保规则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鉴于以上情况,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渝渡市监特令[2023]第2006号) 及《现场笔录》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6月26日前限期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2022年6月25日,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向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交了电梯整改报告,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6月26日进行复查并填写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复查记录)。
当事人上述情况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于2023年7月4日经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综合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从轻的行政处理如下:
该公司已不是初次因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罚。渝渡市监处罚〔2023〕2039号显示,2023年9月15日,该公司就因类似违法行为被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