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指令适用于在永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运用的升降机,而且也适用于列入附录Ⅳ中用于这类升降机的安全性部件。
注: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的刚性轨迹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
EN 81-20 电梯制作和设备安全规矩-载人或载货电梯-第20部分:乘客电梯和客货电梯。
EN 81-50 电梯制作和设备安全规矩-查看和测验部分-第50部分:电梯安全部件的计规矩,核算,查看和测验。
1、 本指令适用于在永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运用的升降机。而且也适用于列入附录Ⅳ中用于这类升降机的安全性部件。
2、 就本指令而言,“升降机”的旨意是指用于特定高度的一种用具,具有一台沿着刚性的与地平面的夹角大于15度斜面的导轨移动的载车,而且是按预订用处运送:──人员; ──人员和货品; ──若载车容许时,货品独自运载,此乃指一个人能够毫无困难地进入载车,而且适于控制器坐落载车内或一个人抵达车内。 沿着固定道路移动而不是沿着刚性导轨移动的升降机,应包含在本指令的合适运用的规模之内(例如:剪刀式(分离式(scissor)升降机)。
(2) 附录Ⅰ的3.2节所述的避免载车坠落或避免载车未受抑制的向上运动的避免坠落设备。
(4) (a) 能量积蓄减震器 :或许是无衬垫的;或许带反回运动的减震器。 (b)能量消耗减震器。
(5) 用作避免坠落时装有水压千斤顶的安全保护设备 (6) 带电子元件安全开关方式的电气安全设备。
扶梯、人行道在请求欧盟CE认证时,需依照欧盟机械MD指令2006/42/EC进行安全性评价,详细履行规范为EN 115。
2.审阅技能文件(电梯规划核算书,电梯安全危险评价,产品规格,电梯规划和制作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