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未与使用单位签订书面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来维护保养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深市监南处罚〔2023〕粤海58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10000元。处罚事由为:特定种类设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电梯、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粟劲。
本网查询发现,这已经不是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次因特定种类设备违法行为被罚。近年来,该公司已有过多次行政处罚记录。
2022年6月14日,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罚款10000元;3月31日,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20000元.
2019年12月20日,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10000元;11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其罚款10000元,处罚事由:当事人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电梯未按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10月29日,存在特定种类设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10000元。
此外,2018年也因特定种类设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两次被罚,合计处罚金额30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隶属公司制作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相关零部件以及自动扶梯、立体停车设备的零部件;提供售后安装、维修、保养服务。据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富士达始终致力于事业的全球化发展,并把中国作为其全球发展的重心,形成了以产品研制、制造、供应为核心的三位一体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