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行动中发现一台经检验不合格但仍正常使用的电梯,现场查封并依据相关法规开出3万元罚单。据了解,这是《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施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特设条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上述新法和新条例正式实施后,将从前的逾期处罚变为立即处罚。”特设处处长张少标这样介绍。
昨日下午,经过事先调查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南山分局的配合下,对位于南山区的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展开执法行动,发现该单位使用一台检验未能合格的电梯。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电梯进行了查封,并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电梯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限速开关、电气系统和极限开关,“限速开关、极限开关主要控制电梯的工作速度和运行路径,与电梯是否能安全运作安全紧密关联。”据执法人员介绍,市特检院经检测电梯上述零部件及系统不合格,但该电梯仍在正常使用,市稽查大队依法进行查封并立案处罚,依照法规对其处罚3万元。
被封查电梯的使用单位为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该使用单位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此台电梯之前因液压泵及马达等部件老化故障送修维护两次,且拥有使用年份完整的年审记录和维保记录,显示可正常使用,“又因故障接到整改通知书,随即由维保单位维修,为经验测试是否修好才试运行,而且张贴告示注明只能载货不能载人。”
张少标对此回应称,根据相关法规,电梯检验不合格就应立马停止使用,不存在为了检验是否维修合格试运行的情况,载人运货都不可以,“类比来说,餐厅里运菜的电梯,空间很小,人根本进不去,但一旦检验不合格,就要立马停止,送菜的过程中人的肢体也会进去,发生故障也会造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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