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民:我们的电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

 乐鱼平台合作伙伴大巴黎     |     来源:乐鱼平台合作伙伴大巴黎    发布时间:2024-10-07 21:14:00

  近日,记者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今年3月1日我省将真正开始实行《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近几年来,我市高层居住小区越建越多,电梯慢慢的变成了居民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和其他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相比,电梯出现事故的几率要小很多。然而随着慢慢的变多电梯事故的出现,人们逐渐意识到电梯在为人们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样一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

  2013年5月14日上午,西安红庙坡幸福家园小区发生一起电梯坠亡事故,一名女士在电梯门打开后顺势迈进门内,不曾想这时电梯的轿厢并未到达,女士顺着电梯井从15层跌落,不幸当场死亡;2013年2月3日11时30分许,上海虹口区水电路1013弄灵新小区2号楼内发生惊险一幕,一名56岁的妇女搭乘电梯时腿部被电梯门夹住,大腿以下还在门外,电梯却突然启动上行至二楼,导致该妇女盆骨骨折;2012年9月11日,浙江瑞安37岁的余女士带着18个月大的儿子从6层下楼,电梯门开后她抱着孩子一脚迈进电梯,而轿厢却没有到达,结果,孩子活了下来,余女士却不幸离开人世……诸如此类的电梯事故屡见不鲜,电梯安全问题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日前,一位市民向早报反映称,他们小区的电梯以前出现过困人事件且电梯已过年检期,他担心没有按时年检的电梯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市民身边的电梯安全吗?我市居住小区的电梯是否都按时进行了年检和维保?2月20日、21日,带着这样一些问题,记者走进我市部分居住小区的电梯间进行调查。

  2月20日,记者走进位于市开州路与政和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昆信小区。昆信小区共有3栋高层住宅,每一栋楼房建有一台电梯。进入小区一单元的电梯间后,记者随手按了上9楼的按钮,电梯门发出抖动的声音。电梯门缓缓关闭后,在上升过程中,记者感觉到些许晃动。随后,记者又分别乘坐了二单元、三单元的电梯,这两台电梯和排名前列台电梯一样,都有些晃动。记者乘坐第三部电梯时,按了下呼叫按钮,没有一点反应,已经失效。

  在第三台电梯间,记者看到一张贴有“安全检验合格”的年检标签,上面标有维保单位、检验单位、维保电话、检验人员以及检验日期等信息。在“下次检验日期”一栏中,填写着2013年9月12日。

  在昆信小区院门口的一面墙上,记者看到贴着一份1月2日的声明。声明中说:“因现在我们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员,电梯也没有电梯公司做维保,这样的话根本不行,所以经几位热心人协商,决定成立起我们大家的业主委员会,来担负起小区的对外协调、电梯维修、卫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在这份声明旁,还贴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联系方式。按照上面标的联系方式,记者和昆信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任先生取得了联系,询问小区电梯安全和管理问题。任先生和记者说,他们小区的电梯曾出现过3次困人事件,在去年3月份,他本人就被困在电梯长达一个小时,最后通过拨打110才得以脱困。谈到小区电梯晃动问题,任先生认为和电梯本身质量有关系,他们专门和电梯厂家联系过,但他们小区的电梯品牌已不再生产。由于业主委员会春节后才接手小区的管理工作,加上一些交接上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办理电梯年检。

  对于已经在惠风苑居住了5年的王女士来说,每次抱着小孙女上下楼则成为了一件费劲事。

  “别看我们这栋楼有电梯,但我从住进来就没见开过。我住在四楼,虽然楼层不算太高,但每次抱着孩子上下楼都累得直喘气。”王女士抱怨说。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王女士所居住的惠风苑小区共有两栋7层的居民楼,每栋3个单元,每单元有一个电梯。两栋楼的6个电梯都处于停用状态,但在周边并没看到电梯停用的相关说明或通知。

  据小区居民介绍,惠风苑建成于2008年。作为当时为数不多的电梯房,大多数居民在买房时都对电梯充满了期待。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所谓的电梯竟成为了摆设,常年处于关闭状态。

  记者试图找出电梯不开的原因,小区居民说,电梯不开的原因是在所谓的门岗身上。

  据了解,小区并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只是由小区的开发商委托给所谓的门岗来管理。但因为入住人数较少,门岗始终没开放电梯,引起了居民的不满。从去年开始,因为居民对收取物业费用的数目不满,业主与门岗发生纠纷,最终门岗撤离,但同时也带走了门卫室和电梯的钥匙。因此,即使居民们想自主引进其他物业公司,也无法成功。“已经一年多没人管了,院里经常丢电瓶,我都丢两次了。”一名居民反映说。

  小区大门的南侧是所谓的门卫室,其大门紧紧地锁着。记者透过门卫室的窗户玻璃看到,室内的床、桌子、椅子均摆放整齐,但空无一人。

  去年8月份,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县支行家属院内9名居民在乘电梯下楼时,电梯的锁丝损坏不能正常运作,致使电梯停滞在一楼至二楼之间。约40分钟后,9名被困人员被消防官兵救出。当时,电梯已超期17个月未进行检验。

  因为小区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在困人事故发生后,注册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行并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和检修。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电梯一直无人管理。

  小区内高层住宅楼一单元的住户李先生和记者说,电梯自从去年发生故障后,长时间无人管理。为了电梯的使用安全,每个单元的住户都选出了自己单元的楼长。住户们定期向楼长交一定的费用,用于电梯的日常使用电费、维护和检修。楼长则负责联系专门的电梯维修公司做维护和检修。“管理相对规范了,电梯运行良好,用着也安全多了。”有居民这样评价。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居民对于电梯检修的频率并不清楚。2月21日下午,根据居民的描述,记者也亲身乘坐了事故电梯。虽然电梯正常运行,但仍然发现了一些隐蔽的安全隐患,如电梯门的反应不是很灵敏,即使门中间有人,电梯门仍会自动关闭;电梯内部比较简陋,地面一层木板,上下楼时电梯有些晃动;电梯内部并没有任何检修标识。

  记者还走访了东方花园、瑞璞紫景三期、城中央等小区,由于属于新建住宅楼,使用的电梯相对较新,有的电梯轿厢内刚安装时带的护板还未撤下,部分小区的电梯内还安装有监控探头。电梯内均粘贴有格式统一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或《电梯使用标志》,上面标示有设备代码、制造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下次检验日期等内容。在其他位置也都张贴有电梯使用安全须知,提示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及求助电话。

  经过查看,这几个小区的电梯均未超过规定的检验日期,属于正常使用。记者尝试按下警铃按钮,电梯会发出短暂的警报声,如果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可以持续按压警报按钮,以获得电梯外其他人的注意。对于呼叫按钮,有居民向记者表示:“上次好奇按了一下,里面传出了‘嘟嘟’几声,然后就没动静了。”

  电梯是一种精密的电工产品,电梯安全与否和日常的维护保养密不可分,并非还未到检验日期就可以放任不管。根据相关要求,常年使用的电梯必须保持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

  记者在这几个小区内随机询问了部分业主,他们都表示“没见过电梯停机维护”。一位业主对记者说:“我在这小区住了快两年了,还真没见过电梯维护。如果线天就进行一次保养,我怎么可能一次都没见过?难道都是在深更半夜进行?”

  那么,正常的日常维保是怎样进行的?记者咨询了我市一家专门从事电梯销售、安装、改造、维保的电梯公司。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按照正规操作流程,一般维保人员会首先在电梯入口前挂上“电梯维护中”的牌子,提醒居民暂勿使用,然后查看电梯四壁。之后进入电梯机房进行检查,并对个别零件、部位加油润滑;检查控制屏,做保养、维护;检查各个接线是否紧固;检查继电器是否需要维护或者更换;检查、保养曳引机;检查油质、油位,看是否需要换油;检查滑动轴承、皮带、螺栓等,并上润滑油做保养;检查选层器、限速器以及电梯井道底坑;检查感应器及各开关是否正常,并做相应的维护。

  工作人员说,电梯维保要按照程序来进行,做一次电梯的例行维护保养,“大概需要三个小时”。

  15天就需要检查两三个小时,但目前究竟有多少家维保公司能做到这一点,情况似乎并不乐观。

  小朱曾在我市黄河路一个大型小区物业公司工作过几个月,他告诉记者,有规定说每隔15天到20天就需要来维护保养一次,但是据他了解,不仅他工作所在的小区,我市不少小区和办公楼的电梯后期维护远远达不到要求。

  “正常维护包括检查、清洁、润滑、调整,小区几十部电梯,每部电梯半月维护一次,每次每部就要两三个钟头,肯定忙不过来。很多时候也就是大致看看、问问、签个字,走个形式。”小朱说。

  除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维保不及时很多时候还与费用有关。一位从事多年房地产开发相关行业的市民告诉记者,房子盖好后就需要安装电梯,一些小的杂牌电梯企业混迹在电梯行业中,这些产品价格低,很容易受到开发商的青睐。但这些杂牌企业的电梯质量不能保证,售后服务也往往跟不上。物业公司接手后,由于电梯维护程序普通人根本不了解,只能交由专业维保公司维保,多家公司竞争,相互压价,有些小区或者办公楼的物业维保资金不足,为了降低成本节省经费,则会选择低价的维保单位,导致维保质量不过关。

  2月20日,记者就我市电梯现状等一系列问题走访了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称,截至目前,全市在用电梯2434台,其中乘客电梯1989台,载货电梯44台,自动扶梯163台,自动人行道69台,杂货梯69台。

  目前,我市电梯质量总体状况是:90%的在用电梯运行基本稳定,有约20%的老旧电梯需要更新换代而故障较多,真正因配置不适应楼宇要求和电梯质量问题导致电梯故障的大约5%。这个5%里面又有2%以上是建筑设计人为降低电梯配置和数量,造成电梯选型、配置先天不足、超负荷运行,导致电梯故障频发。所以,老百姓的投诉反映比较多,问题也多来源于这些电梯。

  这些问题电梯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电梯运营中涉及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及使用者等多个主体。那么,各主体应该都有责任,但现有体制下又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甚至互相推卸责任。电梯和汽车一样,需要经常性地做维护保养才能正常运行。但我们国家目前居民小区的电梯是物业代为管理,电梯的所有者实际是住户,住户对电梯具有所有权,住户是具体的使用者,但使用权往往是物业管理者。比如电梯正在维修,虽然住户是所有权者,但物业管理者会因为正在维修而不让你使用。实际上所有权者在现实中已经将电梯的使用权委托或是授权给物业管理公司了,物业管理公司实际就是电梯首负责任者,但是现在物业往往没有承担起这个责任。

  市质检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义务和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识;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制订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识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电梯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未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未依照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未制订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发生电梯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我市电梯监管部门如何看待电梯监管问题?哪些问题易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扰?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致有以下几方面:个别维护保养人员利用关系私接维保业务,无证上岗,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应急处置能力;行业内部人员流动频繁,不能适应电梯技术的更新;电梯监管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电梯数量急剧增长,外省的电梯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造成部分单位搞资质挂靠,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覆盖分支机构,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华龙区质监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有的住宅小区未实行物业管理,住户也未推选电梯管理人,使电梯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未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梯应由有资格的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照有关规定,住宅电梯的重大维修与更新,应经大多数业主同意后,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用于电梯的重大维修与更新。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难度。电梯的维保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缺项、漏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等。住宅电梯有其特殊性,存在安全隐患,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规应封停停止运行,但又给住户特别是高层的老人和体弱多病的人带来很大不便。如果不封停,又怕出现事故,被追责。究其原因,主要是电梯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未把电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未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

  市质检部门介绍说,乘坐电梯时有三种风险:电梯因每天不停运行,会产生部件磨损、损坏或电子元器件老化失效,如电梯“困人”、“滞溜”、“掉层”等现象都是因为元器件老化、磨损引起的故障;乘客在进入或走出电梯时要通过层门,此时可能会造成井道或因出现“开门走梯”而被剪切的伤害;乘客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可能由于非正常的加(减)速度造成失重、超重和冲击,这就是俗称的轿厢“蹾底”或“冲顶”。

  如何消除在乘坐电梯时可能遇到的风险,确保乘梯安全,这就需要电梯使用单位要请有资质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和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以便在电梯安装、运行过程当中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电梯一旦发生故障,乘客不要慌张,要想办法与外界联系或按照轿厢橱窗明示的电话联系救援并且耐心等待。此外,乘客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应正确操作文明乘坐来保障自身的安全,不要随意敲打,重复按键,在轿厢内嘻戏、跳跃等,以免损坏电梯部件,发生电梯故障。

  乘电梯时,请查看电梯是否有电梯使用标识。超过检验日期或带病运行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乘坐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在未看清电梯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的情况,下不能盲目进入,否则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井道事故的发生;

  候(乘)梯和电梯运行时,请尽量离开门口站立,不要踢、撬、扒、倚靠层(厅)门。禁止强行打开电梯门,否则有可能发生乘客坠入井道或被轿厢门挤压等危险;

  如果电梯满员报警时,请耐心等待电梯的下一次服务,不要强行进入造成电梯超员,否则容易发生坠梯事故;

  不要用手、脚或物品阻止轿厢门的关闭,要使电梯门保持打开状态,请自己或请他人帮助间歇按住轿厢内的开门按钮。进出电梯时行动不要过于迟缓,尤其不要长时间一脚踩楼层一脚踩轿厢,否则万一此时轿厢启动运行,就很容易发生挤压事故;

  电梯到站停止后如果不开门,可以按开门按钮打开轿厢门,不可强行用手扒开轿厢门,否则很可能发生坠落井道事故;

  不要在电梯内嬉戏玩耍、打闹、跳跃和乱摁按钮,否则特别容易导致电梯安全装置误动作,发生“困人”以及伤亡事故;

  当电梯发生故障卡在层间时不要惊慌,最安全的对策是处变不惊,因为轿厢和井道通风良好,空气充足,电梯本身有多项保证乘客安全的措施,所以可以利用轿厢内设警报按钮或电话呼救物业部门和维保单位,耐心等待救援。千万不要试图通过其他危险方式离开电梯,以免产生人员伤亡事故。

  (统筹记者 白国华 采写记者 张岚岚 张丽芳 史式灿 白国华 实习生 孟晓莹 韩梦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