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云南弥勒电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实际行动逐步推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确保群众“上下”安心。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电梯维保质量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会议,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要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主要用途,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电梯维保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逐渐完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维保人员的管理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维保工作,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确保电梯安全。
二是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执法人员以商场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及“三无”电梯(即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完整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电梯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乘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