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厦门! 一小区业主 酒后从14楼电梯井坠落, 被鉴定为植物人…… 悲剧谁来“买单”?
日前, 厦门海沧法院 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让我们来看看 法院是怎么判的!
2 021年1月的一个凌晨,海沧A小区的电梯井内突然传出巨响,一名小区业主从14楼电梯井坠落,惊醒了熟睡中的小区住户。
据悉,事发当晚 A小区的业主林某 正在回家途中,他骑电动车搭乘货梯抵达14楼后手推电动车离开,然而几秒后,林某连人带车从14楼另一侧客梯的电梯井坠落至停靠于1楼的客梯轿顶
林某坠落后伤势严重、失去意识,经120急救送往医院治疗,先后住院194天。 2021年11月,司法鉴别判定评定林某呈植物状态。 2021年12月,林某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王某被指定为监护人。
事发后,林某一方认为:案涉电梯有质量上的问题,A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商、维保企业存在侵犯权利的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故发生、林某受伤,故起诉至海沧法院,请求判令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11项费用,合计436万余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那么林某为何会从电梯井坠落?坠落原因查明:误触电动车开关,撞开电梯门……
1.货梯内监控视频显示,林某有喝酒迹象,携处于带电状态的电动车搭乘货梯至14楼并手推电动车离开,货梯门关闭;
2.现场勘查记录载明,14楼处客梯梯门已被破坏,门扇变形,右下角有轮胎印及刮痕,层门地坎有门下滑块脱槽,两扇门门挂轮脱轨,符合外力撞击特征。电动车倒在停放于1楼的客梯轿顶,事故发生时客梯速度为0,车把手勾拌钢丝绳,轿顶门机控制管理系统损坏。
3.案涉电梯生产后检验合格,于2012年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事发前电梯年检、季度及半月维保均合格。
4.王某在事故发生后向民警陈述:“……他拿个电动车,一推,就撞进去了……他撞进去开了,把门撞开了……”。
从上述证据可知: 案发时客梯处于未运行的停止状态。 本案事故 是林某饮酒后误触电动车开关, 撞开电梯门后坠落电梯井所致
法院认为: 坠落事故系林某自身过失所致,与电梯是不是真的存在质量上的问题 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此外,四被告已经分别履行了日常的运维管理服务、事发时的应急救援服务,其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范围之内。
综上,林某诉求四被告 承担侵权责任 无相应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驳回,林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 自身责任造成的事故, 应当由受害人自行负责。 针对导致非常严重人身伤害后果的案件,如果一味地考虑照顾弱者、缓和矛盾,让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方给予受害者经济补偿,可能会产生“和稀泥”的判决,裁判效果及社会导向不佳。 此类案件应当严格依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认定责任,并注重审查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及边界,对确实因受害人自身责任造成的事故,应当由受害人自行负责。
此 外,近年来因电动车进入电梯、楼层充电造成的各类事故频发,本案的事故悲剧亦与此有关,提醒各位居民应提升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免悲剧发生。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2021年1月27日凌晨0时30分,海沧天湖城小区5号楼11梯有1人被困电梯。
事故发生后,厦门艾克森电梯有限公司维保人员于0点45分赶到现场,海沧区消防救援大队兴港消防站的6名队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派出所、120亦前来救助。
据参与了本次救援的兴港消防救援站救援人员罗琳向海峡导报记者讲述了本次救援的全过程:
“我们一共6名队员赶赴现场,由于当时以为男子被困于电梯内,于是便将队员分为3组,其中两人去一楼,两人去十四楼,另外一个人和我一起与电梯修东西的人打开了电梯门。我们打开电梯门后发现,电梯内并没有人,地面上还遗留由血迹,结合十四层电梯门的破损情况,我们判断被困人员应被困于电梯轿厢顶部。于是我们便打开了该栋楼三层的电梯门,打开后发现被困男子躺在电梯轿厢顶部,电动车就在他的旁边且附近存在大量血迹。随后我们与公安民警协作打开了二层的电梯门并将被困男子救出并送往医院。”
随后,据厦门晚报记者所了解,这栋楼有两部电梯,其中左侧电梯用围栏围了起来,上面贴有“电梯故障”的提醒,电梯口可见血迹。
“听说人是从14楼摔下来的。”小区居民提起当天凌晨发生的事故,都心有余悸。
14楼的左侧电梯也已被围挡保护起来,小区保安说,虽然现场已经勘查完毕,但根据物业和警方的要求还需要保护好现场。
此外,据目击者称,当时二楼的电梯门被电动车撞坏变形,无法正常开启。维保人员将电梯调整为检修状态,才打开了二楼电梯层门。
据了解,发生意外事故后,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应急值班人员和特安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安处、特检院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前往勘查支援。
涉事电梯14楼电梯层门是被电瓶车撞击破开的,在电梯层门右下角有轮胎印。二楼电梯层门被消防人员在救援时打开,一辆电瓶车倒在轿顶。小区监控室录像显示,这名男子于当天凌晨0点22分左右,连同电瓶车一起进入电梯,从一楼搭乘到14楼。在他走出电梯后不到两分钟,该男子家属即进入电梯。事后得知,当时他们是听到响声后发现出事,前往保安岗亭求救。
特检院技术人员从电梯主板调阅故障代码表明,事发时电梯速度为0,停靠楼层为一楼,处于正常状态。初步判断,该事故排除特定种类设备故障,系坠落男子骑电瓶车撞开了14楼的电梯层门,随后连同电瓶车坠落至停在一楼的电梯轿厢顶。
据海峡导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受伤男子颅底、肋骨、骨盆及四肢均骨折,还有血气胸、血尿等,伤势严重。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一、不论从安全角度考虑,还是从文明城市创建角度来看,业主都不应将电动车通过电梯运回家。因为居住小区的乘客电梯空间都是有限的,而目前电动车种类非常之多,车身较长,体积也不小,难以满足轿厢的载人载重条件,进入电梯后势必影响其他人的空间。
二、不少在上下班乘坐电梯时携带电动车入内的,行为相当粗暴,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电梯关门夹伤自行车或电动车,他们都会急忙把车推进电梯内,这时难免会撞击电梯门、内壁和安全触板,产生诸多安全隐患。
三、在家或是占用公共走廊给电动车充电,更是危机四伏,一旦引起火灾,那可真是给整栋的居民造成生命威胁。
△2020年4月4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的一位居民家中给电动车电瓶充电时出现故障。从电池出现故障发出声响到剧烈燃烧,前后仅7秒钟。而燃烧产生的烟雾瞬间就充满了整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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