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李心萍)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7月1日起全国将施行新版《电梯型式实验规矩》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作与装置安全原则标准》第1号修正单。
据介绍,新发布的《电梯型式实验规矩》有两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增加了产品共同性核对。标准中引入了对电梯安全维护设备和首要部件安全质量的定时共同性核对准则,电梯样机经过型式实验后,制作企业要保证批量出产的产品继续坚持与样机共同的质量安全功能。共同性核对将避免制作企业“样机精工细作、产品偷工减料”。二是建立了电梯型式实验信息公示准则,电梯出产、运用单位,查验、监督管理的组织及大众可上查询渠道查询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将于2016年10月1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