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所修建改造户门通行净宽不该小于0.80m。向外敞开的户门不该阻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敞开。
1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所修建,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该小于1.40m,宽度不该小于1.10m,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上高度应为0.85~1.10m。
依据我部工程建造规范编制工作规划,《住所项目规范》已起草完结,在前期屡次征求定见基础上修正完善并经专家审阅查看经过。现再次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相关的单位和大众可经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应定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宅和城乡建造部规范定额司;邮编1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