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玉林市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防范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电梯维保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从2022年5月份开始,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3年的特定种类设备行业安全教育专项整治行动,今年7月13日,在玉林市召开了全区落实特定种类设备和产品质量“两个规定”工作现场推进会。针对全市特定种类设备行业,特别是电梯维保存在的明显问题隐患的企业,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2年7月13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日常安全监督监察时,发现当事人广西某电梯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为玉林市玉州区某商务宾馆出具的电梯维保保养记录涉嫌造假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发出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7月13日前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因涉嫌电梯维保数据造假的行为,采取现场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实,玉林市玉州区某商务宾馆使用的乘客电梯在2022年5月之后,没有进行过检验,并且没有粘贴特定种类设备使用标志,广西某电梯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工作人员仍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半月)维护保养记录》序号32项轿厢内安全标识、年检标志、报警说明、厅门锁孔安标识;齐全有效,检验结论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处罚规定处罚。”,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西某电梯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依法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正值中秋国庆双节前夕,各大火车站及商场、超市人流量大,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别提醒乘客,为保障自身和其他乘客能够安全,在乘坐电梯时应格外的注意以下事项:
6.被困电梯时不要惊慌,应通过拨打96111电梯救援电话或报警装置,并在轿厢内耐心等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救援;
7.候(乘)电梯时不要踢、撬、扒、倚层(厅)门,有可能发生乘客坠入井道或被轿厢剪切等危险,造成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