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检规实施后电梯监督检验(含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这样执行

 新闻资讯     |     来源: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31 00:06:47

  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为新版检规实施过渡期,过渡期满后(2024年4月2日起),电梯监督检验(含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应当严格依据新版检规进行。为保证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业务能够依规过渡和顺利衔接,应按照下面方案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安排。

  对于已按照总局公告要求,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的电梯,在来安装监督检验时,新版检规复检A1.2.2.7(运行路径下方保护措施)、A1.3.3(轿厢超载保护设施试验)可根据旧版检规的要求做检验,新版检规复检A1.2.4.3(1)(能够从井道外独立地测试每个制动组)、A1.3.12.1(分组制动试验)、A1.3.12.3[其他制动装置(功能)试验]可以不检验。

  对于未按照总局公告要求,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备案的电梯,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严格执行新版检规要求。

  自2024年4月2日起,对于已按旧版检规申请监督检验,进入资料审查阶段(包括未审查、审查不通过、审核检查通过),但尚未进行现场检验的,均应按新版检规要求补齐或变更有关的资料,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新版检规及总局公告要求进行。

  对于2024年4月2日前,已确定进入现场检验阶段(包括检验未完成、待整改确认)的电梯,继续按旧版检规完成后续检验。

  已按照旧版检规要求完成监督检验且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实施工程单位应积极组织整改,及时按照旧版检规要求申报和实施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