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施行!《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规范》发布

 新闻资讯     |     来源: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6-01 00:51:37

  今年,省电梯行业协会将推出老旧电梯以旧换新惠民项目,初步计划年内对省内100部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逐步改善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本轮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电梯质保期将由以往的1年提高到5年。这是记者从28日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举办的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根据市场调研,目前,全省有15000部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电梯运行质量和业主乘用安全均难以得到彻底保证。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省电梯行业协会按照“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一方面研究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规范,一方面着手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3月中旬完成的《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方面的要求、节约能源改造、无障碍改造、施工组织、能效评估、验收、运行管理、售后服务12个章节,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技术标准。

  此规范于4月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施行。依据此规范,纳入更新改造范围的老旧电梯包括: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达15年以上(含本数);使用年数的限制达10年以上(含本数)不满15年,且检测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结论为建议更新改造大修;电梯生产单位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使用10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以检测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等为依据,存在比较大和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大修费用超过60%的电梯;对使用超过15年未进行大修,能效测试不合格或不具备维修、改造价值的高耗能电梯整机实行强制淘汰。

  从维护业主的实际利益出发,规范要求:电梯生产单位应提供电梯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电梯整机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应该少于20年;电梯生产单位应当明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5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梯制造单位理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对既有住宅老年人居多的实际,规范还要求每住宅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省电梯行业协会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电梯改造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协会还将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合作,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实际的需求。此外,协会还将加强对改造后的电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梯长期稳定运行,为居民提供持久可靠的服务。为满足多种小区、不同业主的差异化需求,省电梯行业协会专门制定了《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操作指南》,电梯改造费用筹集原则上采用业主平摊的方式来进行,并提供了按面积平摊、非流动人口分摊等多选方式,由业主间共同商榷确定。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